虚开普通发票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票开具要求有哪些?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虚开普通发票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通过上文小编老师提及到的相关介绍资料,相信你们都非常的清楚虚开发票在1万元以下处5万元处罚,超过1万元以上的处5万到50万的处罚,并且构成刑事犯罪的.关于虚开发票的处理标准资料都可以来参考下文,对你们学习会计知识肯定有所启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