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造谣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造谣诽谤他人处罚方法)

据中国基金报消息,北京朝阳警方依法抓获了一个叫胖球数据的互联网公司。该公司在直播期间通过“爬虫”软件窃取相关数据导致流量瞬时激增。这些被“爬虫”窃取来的直播数据经过一定处理后,还会在该网站上对外出售。

值得一提的是,此后有自媒体文章将胖球数据和薇娅、李佳琦团队对号入座,称两人在直播带货领域创造的奇迹,可能是背后数据团队作假,并且出现传闻称“李佳琦、薇娅背后的团队被抓”。

李佳琦直播官方微博10月31日发布声明称,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腕”)及李佳琦从未与包括“胖球数据”在内的数据公司或营销公司展开数据合作;美腕始终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未对直播间数据展开过任何形式的干扰,也从不参与任何业内数据榜单的编造和制作,从未开展过任何涉及数据造假的行为;数据安全是美腕最为关注的,公司内部有严格的数据保密及管理措施,从未对外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相关数据权限。目前市场上各研究机构涉及到美腕及李佳琦的销售等数据,均非公司提供,也不是事实数据。

此外,美腕在声明中还称,已保留相关证据,并向谣言所在平台提出了投诉举报。将与有关部门保持沟通,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谣言发布者、散播者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散布谣言  

散布谣言目前最为典型的方式就是网络谣言,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国外网站、网络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而传播的谣言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

网络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极易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

散布谣言可能构成什么罪?

诽谤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络谣言中“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  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情节严重”的情形: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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