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什么时候计提?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收,定期缴纳,不用每月计提。但是有的地方是要求每个月征收,那就需要每个月进行计提了。
2、残保金由税务机关代征,每年税务局会提前通知各单位缴纳残保金的期限。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间和方式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应在9月1日至11月30日,从以下三种方式中自行选择一种缴款方式:
1.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2.到地税服务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按照核定金额自行填写后到银行缴款;
3.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网络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残保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残保金计提两种帐务处理方法:
1、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缴纳时,直接作凭证: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如果提取的话:
(1)提取时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2)上交时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残保金介绍
残保金即残疾人保障金,是指国家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残保金什么时候就要看各个地方对于缴纳残保金的规定是如何的,如果是一年缴纳一次的话,直接一年计提一次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是按月进行缴纳的话,就需要每个月都要计提。对于“残保金什么时候计提?”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希望能够解答大家心目中对这个问题的疑惑,会计实务大全网也会持续为大家更新更多的会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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