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纳税人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人变更申请》《转让协议》各一份,可以在服务台领取表格,切记《转让协议》填好以后,盖公章,然后复印一份,后面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要用的。

  3.新旧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注:材料递交以后在10个工作日以后旧法人凭受理回执书去工商管理局领取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费用:变更登记费100元,工本费:10元

  收费凭证先不要交给财务人员做账,在办理国税税务变更时会用到。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变更登记表》

 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公章

  5个工作日以后凭受理回执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税务登记(国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原《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的原件

  3.《变更税务登记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变更的决议及“新任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该纳税人涉税业 务的权利和义务的声明”

6.公章

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标准

《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这里所称的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也就是说,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认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会计核算健全,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除外)。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符合企业设立的有关规定,并有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可给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但不发售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法规定,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是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依据。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好了,关于“一般纳税人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的问题,如果大家还有别的问题,欢迎在线咨询我们会计实务大全网的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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