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个人租给公司(车辆给公司租赁合同模板)

汽车租赁合同

租赁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车辆情况

1、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 ,车牌号为 ,必须使用 汽油。

二、租期及租金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按月租金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保险和 万元第三者责任险。

3、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则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通知或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5、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6、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

7、乙方在用车期满后,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

8、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额以外的所有费用。

9、全车丢失后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0、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1、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内,保养、维护等相关费用自行负责。

五、其他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租赁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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