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605件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

  经济日报北京11月9日讯(记者佘颖)市场监管总局9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共605件。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一项事前反垄断监管制度,旨在防止经营者通过经营者集中排除、限制相关市场竞争。市场监管总局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后,依法对经营者集中可能产生的竞争影响进行评估。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对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依法无条件批准,对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依法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或者予以禁止。

  今年前10个月公布的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主要有5个特点。一是绝大多数为简易案件,共547件,占比90%。二是境内企业间集中案件数量最多,为344件,占比57%。三是涉及实体经济制造业的案件数量最多,为236件,占案件总数的39%。四是涉及股权收购的案件数量最多,为350件。五是境内企业间集中主要来自上海、北京、广东、浙江等省份,境外企业间集中主要涉及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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