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无形资产给子公司会计处理

出售无形资产给子公司会计处理

一、未发生变卖或报废的内部交易无形资产的抵销

 (一)将期初无形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

  贷:无形资产——原价(期初无形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二)将期初累计多提摊销抵销

  借: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期初累计多提摊销)

  贷:期初未分配利润

(三)将本期购入的无形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营业外收入

  贷:无形资产——原价

  (四)将本期多提摊销抵销

  借: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本期多提摊销)

  贷:管理费用

二、发生变卖情况下的内部无形资产交易的抵销

  将上述抵销分录中的“无形资产——原价”项目和“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项目用“营业外收入”项目或“营业外支出”项目代替。

  (一)将期初无形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

  贷:营业外收入(期初无形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二)将期初累计多提摊销抵销

  借:营业外收入(期初累计多提摊销)

  贷:期初未分配利润

 (三)将本期多提摊销抵销

  借:营业外收入(本期多提摊销)

贷:管理费用

股东以无形资产出资比例是多少?

新的《公司法》未规定非货币出资比例,理论上可以全额非货币出资。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整体上来说,出售无形资产给子公司会计处理关键是看总公司出售给子公司的无形资产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卖,这两者之间的会计分录处理都是有所不同的,相信大家看完后都有了自己的理解,其实关于企业内部的无形资产的交易在会计实务大全网上还有很多,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话不妨来会计实务大全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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