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查补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处理

企业自查补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处理

应交税费下是设“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纳税调整”三个有关增值税的二级明细科目,但“增值税纳税调整”这个二级科目只适用于税务局稽查或税务局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发现的问题的调整,

如果是自查的,不应当通过“增值税纳税调整”这个科目核算,而应当通过“应交增值税”这个明细核算。

对于查补的增值税,实际上是检查中发现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存在调整事项,从而影响所属期间的应纳税额,可以参按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国税发[1998]44号)规定进行处理:

增值税检查后需要调整账务,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erp系统是什么意思啊

小规模企业的纳税标准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称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该办法颁布之前,为保证新标准的顺利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暂按以下原则办理:

1、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2、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汇总的资料,对于企业自查补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处理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在上文中小编老师介绍到企业自查补缴时一般都会在应缴税费的科目下会设置应缴税费、未交税费以及调整增值税等二级科目的,这样会方便企业进行自查纳税情况。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的会计知识,欢迎大家来会计实务大全网进行交流。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企业自查补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处理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企业自查补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处理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