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企业保险支出如何入账
答: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障费(单位缴纳部分)
应付工资(个人缴纳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
等支付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扣掉单位代付的部分保险费后的应付工资余额)
贷:银行存款
分情况也可以计入业务活动成本中。
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个新概念。它是于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非营利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区别于企业的一个基本特征。营利与非营利主要应从两点来区分:
一是看其宗旨和目的。所有的企业,包括服务类型的企业,其宗旨就是通过其经营活动而获取最大的利润,营利是一切企业的出发点。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同,其宗旨是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通过自身的服务活动,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其目的不是为了营利。社会公益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最大特征。也正因为如此,国家才会在税收等方面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一些特殊的减免政策。
二是从财务管理和财产分配体制上来区分。企业的盈利可以在成员中分红,清算后的财产可以在成员中分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盈余和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则只能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不得在成员中分配。
由此可见,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国家的规定收取合理的费用,以确保成本,略有盈余,这对于维持其生存和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如果以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的特点来否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依法合理的收费,那么民办非企业单位就无法生存和发展。国家事业单位还允许自收自支,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什么不能呢?因此,我们应当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特点,理解为不以营利为目的。如民办学校其宗旨应该是弥补国家教育力量的不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目的。但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又允许其按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并且可以盈利。但盈利的资金应投入到扩大教育事业中去。其他的民办医疗单位、民办文化单位、民办科研单位、民办体育单位等,都具有同样的性质。
本文详细介绍了民非企业保险支出如何入账,也介绍了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实民办非企业单位也是需要雇佣员工的,既然雇佣员工,那么就需要及时的为员工交纳各种保险,交纳了各种保险就需要及时的进行账务处理。如果你阅读了本文内容,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实务大全网在线老师吧。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民非企业保险支出如何入账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民非企业保险支出如何入账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