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1、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2、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因甲方欲将其投资经营的 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的全部股权等整体向乙方转让,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公司全部股权等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股权等转让协议,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转让内容。
1、公司原是由甲方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2、甲方把有限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权力机构、工商执照以及章程等相关文件、材料、证件等全部变更、移交给乙方名下,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后依法享有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及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方自愿将各自对公司的全部出资等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等后由乙方绝对控股公司。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公司整体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 元(¥)。转让价款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全额交付甲方。
三、资产交接明细和范围。
1、公司经营场所系甲方租赁所得,公司资产不包含土地及建筑房物;甲方应将与厂房所有权人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转交乙方,乙方享有甲方在《厂房租赁合同》中的同等权利。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已确认的《资产明细表》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共同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四、债权债务。
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税费等全部由甲方自己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归甲方享有。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他人对甲方、公司或乙方提起诉讼、仲裁或采取其他措施要求任何权利的话,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公司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归乙方承担。
五、税收负担。
甲乙双方自愿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归己方实际应缴纳的税金等。
六、权利交割。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公司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乙方对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