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矫正。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如下:
(一)定义、特点的不同
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2)危险性较小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拘役: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1、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二)期限不同:
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
(三)是否关押不同
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
(四)参加劳动的待遇不同
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 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
管制和拘役,都是针对一些轻微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刑事案件,只要人民法院认定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判处管制或者是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