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对地方税务机关的处罚可采取什么措施?
答:
对已责令限期缴纳,但逾期仍未按规定缴纳人扣代缴或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
(2)扣押、查封、拍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费款;
(3)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收.
地税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对缴费单位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单位违反有关规定,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应受何种处罚?
(1)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
(2)迟延缴纳的,由税务机关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对地方税务机关的处罚可采取什么措施?以上文章做出了解答,不知道大家是否学明弄懂,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欢迎登陆会计实务大全网官网咨询我们的金牌答疑老师.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对地方税务机关的处罚可采取什么措施?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对地方税务机关的处罚可采取什么措施?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