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取得红利应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税务机关的意见是正确的。
确定分配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利润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分配的时候交个人所得税,不分配不用交.
合伙企业分红所得税处理:
财税[2001]84号规定,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经营收入,由取得股息红利的股东按股息、红利所得申报所得税.
合伙企业分红收入如何做账?
结转年终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合伙企业合伙人年终分红的会计分录
确定分配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利润
实际分配时:
借:应付利润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
合伙企业取得红利应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案是要缴纳的,我们要根据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上文的讲解,会计实务大全网小编相信你已经能很好的掌握其中原理。希望小编的文章可以提供到给大家解答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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