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的核算分录?
答:资金清算的会计核算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会计核算。对通过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直接支付的资金,财政总预算会计将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报来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财政资金支出日报表》与同级人民银行和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代理银行的《××银行直接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回单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内、外支出,其会计分录为:
(1)预算内: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贷:国库存款
(2)预算外:借: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支出)贷:财政专户存款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会计核算。对授权支付的资金,财政总预算会计将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报送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财政资金支出日报表》,与同级人民银行和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代理银行的《××银行直接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回单核对无误后,分别列报预算内、外支出,其会计分录为:
(1)预算内: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贷:国库存款
(2)预算外:借: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支出)贷:财政专户存款
第六条财政总预算会计将资金拨付到特设专户时,根据特设专户的性质作支出或暂付款核算,其会计分录为:借:一般预算支出或暂付款贷:国库存款其中:暂付款列报支出时,作如下分录:借:一般预算支出贷:暂付款第七条已清算资金发生退票时,财政总会计在收到代理银行的退款通知、同级人民银行和预算外资金专户的收款凭证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1)预算内:借:国库存款贷:一般预算支出(笨余预算支出)
(2)预算外:借:财政专户存款贷: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支出)
第三章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核算
第八条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核算是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延伸,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
第九条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均与国库单一账户(国库存款)和预算外资金专户进行清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对财政零余额账户进行具体核算,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相关核算。
第十条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资产类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会计编号为103、负债类增设“支出已结报数”科目,会计编号为213,支出类增设“集中支付支出”科目,会计编号为525.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的资产类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会计编号为106、负债类增设“支出已结报数”科目,会计编号为204,支出类增设“集中支付支出”科目,会计编号为545.
第十一条“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在代理银行办理的资金支付业务。本科目贷方,记录财政国为支付执行机构当日办理的支付数;借方,记录当日国库存款账户和预算外资金专户划人冲销数。
第十二条“支出已结报数”科目,用于核算集中支付资金与国库存款账户和预算外资金专户已结清的支出数额。本科目贷方,记录集中支付资金与国库存款账户和预算外资金专户已结清的支出数额;年终转账时,作相反分录,借记本科目,贷记“集中支付一预算内”科目或“集中支付一预算外”科目。
第十三条“集中支付支出”科目,用于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对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核算。本科目借方,记录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支出的发生数;本科目贷方,记录年底转账时,与“支出已结报数”的冲销数。
第十四条资金清算的会计核算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会计核算
1.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为预算单位直接支付款项时,根据财政资金支付凭证(第二联)回单联,分预算内、外按部门分“类”、“款”、“项”列报集中支付支出,其会计分录为:
(1)支付预算内资金时:借:集中支付支出——预算内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2)支付预算外资金时:借:集中文付支出——预算外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2.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每日将按部门分“类”、“款”、“项”、“目”汇总的《财政资金支出日报表》与同级人民银行和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送财政总预算会计结报支出时,其会计分录为:
(1)预算内:借: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贷:支出已结报数
(2)预算外:借: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贷:支出已结报数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会计核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对于授权支付的款项,根据代理银行报送的授权支付日报表与同级人民银行和财政专户代理银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支出。其会计分录为:
(1)预算内:借:集中支付支出——预算内贷:支出已结报数
(2)预算外:借:集中支付支出——预算外贷:支出已结报数
(三)已清算资金发生退票时,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收到代理银行的退款通知、同级人民银行和预算外资金专户的收款凭证后,作如下会计分录:借:支出已结报数贷:集中支付支出
(四)年终,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将集中支付支出与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单位核对一致后转账时,其会计分录为:
(1)预算内:借:支出已结报数贷:集中支付支出——预算内
(2)预算外:借:支出已结报贷:集中支付支出——预算外
(五)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对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批准下达各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额度,不作正式会计分录,但需要建立登记簿备查。
第四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第十五条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仍执行现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根据核算的需要,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行政单位会计编号为107、事业单位会计编号为03)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六条“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用于核算预算单位在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内办理的授权支付业务。本科目借方,记录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本科目贷方,记录授权支付的支出数。
第十七条会计核算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会计核算。
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开具的《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分预算内、外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其会计分录为:
(1)行政单位:预算内: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贷:拨入经费预算外: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2)事业单位:预算内:借:事业支出(材料等)贷: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借:事业支出(材料等)贷:事业收入如果财政直接支付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其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
(二)财政授权支付会计核算。
1.实行授权支付的,预算单位根据《财政资金授权支付汇总额度通知书》分预算内、外资金登记入账。其会计分录为:
(1)行政单位:预算内: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拨入经费预算外: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2)事业单位:预算内: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资金: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事业收入
2.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转账支付时,其会计分录为:
(1)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材料等)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1)行政单位:借:现金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事业单位:借:现金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用现金支付差旅费等支出时,会计分录为:
(1)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贷:现金
(2)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贷:现金
第十八条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一级预算单位和上级单位对所属单位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支付的资金,仍然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登记相关账务,进行会计核算。年终在汇总资产负债表时,对行政单位而言,将本单位的“投出经费”,与所属下级单位的“拨入经费”抵冲,对事业单位而言,将本单位的“拨出经费”、“拨出专款”分别与所属下级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拨入专款”抵冲。
第五章建设单位会计核算
第十九条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建设单位的会计核算仍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并根据核算需要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会计编号234)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十条“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用于核算建设单位在财政下达授权支付额度内办理的授权支付业务。本科目借方,记录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本科目贷方,记录授权支付的支出数。
第二十一条会计核算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会计核算。
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建设单位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开具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其会计分录为:借: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拨款等科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会计核算。
1.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建设单位根据《财政资金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登记收入账。其会计分录如下: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拨款等
2.建设单位从零余额账户转账支付时,其会计分录为:借: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建设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其会计分录为:借:现金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用现金支付工资、费用等支出时,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工资贷:现金
5.月终将应付的工资、费用进行分配时,其会计分录为:借:采购保管费、待摊投资等科目贷:应付工资第六章预算单位年终集中支付额度结余的账务处理第二十二条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注销及账务处理。
(一)当年12月31日工作日结束时,预算单位在与代理银行对账一致后,凭银行对账单将零余额账户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余额注销。
(二)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余额注销的财务处理;1.行政单位预算内:借:拨入经费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外:借:预算外资金收入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事业单位预算内:借:财政补助收入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外:借:事业收入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3.建设单位借:基建拨款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第二十三条预算单位对财政直接支付额度余额不进行账务处理。
成本核算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1.采购
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2、材料领用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3、计提工资
借:生产成本 / 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发生的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
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5、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车间用)
管理费用 (管理部门使用)
销售费用 (销售部门使用)
贷:累计折旧
6、销售收入
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月末,结转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分摊可按材料消耗或人工成本或实做工时或机器工时。
例如按材料消耗分摊:
某产品制造费用分配率 = 该产品消耗材料 / 本期材料消耗总额
某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 = 该产品制造费用分配率 × 本期制造费用总额
借:生产成本—**产品
生产成本—**产品
贷:制造费用
8、月末,结转完工入库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9、月末,结转本月销售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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