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和作废的区别
答:作废:是在开票当月,所开发票与实际不符,在开票软件中查询到该张发票可将其作废,重新开具。
红冲:本月以前开具的发票,已经记账,无法作废,只能是开具相同的“负数”发票将原发票冲回,再重新开具。(填写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入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然后在发票填开中导出已经填好的红字发票信息表-打印红字发票)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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