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账损失会计处理
呆账损失是会计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的一个概念,实践中,呆账一般是指三年以上既不增加也不减少的无法收回的往来账,并且不能确定将来是否能收回。
一般账务处理如下:
1、期末按一定标准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计提数)
2、确认无法收回的坏账:
借:坏账准备(确认数)
贷:应收账款–**公司
3、期末,若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实际冲减数时: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准备
4、期末,提取的坏账准备小于实际冲减数,需补提坏账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准备
贷:坏账准备
5、坏账损失又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
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第二,在该法下,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应做两笔会计分录,即先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然后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即符合前述的三个条件之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
至于如何估计坏账损失,则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即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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