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自购自销 企业销售金银首饰、钻石首饰应交的消费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金银首饰、钻石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金银首饰、钻石首饰的销售额计缴消费税. 随同首饰销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及应交消费税,均与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一起计算和处理;随同首饰销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其应交消费税(税率同商品)借记”其他业务支出”.
二、受托代销 企业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时,消费税由受托方负担,即受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如果是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代销金银首饰,收取的手续费计入代购代销收入,根据销售价格计算的应交消费税,相应冲减代购代销收入,销售实现时,借记”代购代销收入”,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不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通常是由双方签订首饰的协议价,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代销货款,受托方实际销售的货款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已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受托方交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与自购自销相同.
销售商品怎么做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帐户前,通过记帐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帐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帐符号,有关帐户名称、摘要和金额.
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一个帐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与几个帐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帐户的贷方与几个帐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为了保证帐户对应关系的正确、清晰、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内容,会计分录必须严格掌握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基本原则,不允许多借多贷.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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