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跨年发票
结合实务工作,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三类发票,正确的处理方式做出分享,供财务工作者进行参考。
一 预付类发票
实务中,因业务需要公司(采购方)会提前支付一部分款或全款给供应商(销售方),销售方收到预收款的时候,会按规定向公司(采购方)开具发票的,可是到次年年初才收到发票,这样子的发票该如何处理?
其实,只要供应商(销售方)按照开票规范进行开票,此种发票是合法的,可以作为合法的入账依据。
对于此类预付类发票,要在收到发票的当月进行会计处理。
二 存货类发票
供应商(销售方)根据公司的采购订单,陆续供货,我们都知道由于账期的存在,去年的发票到年底都没有开完,验收合格的存货应该如何入理?
对于购进来的存货,不管是否收到了发票,都要按照正常的程序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然后,再领用出库。
没有收到发票但是已经验收合格的存货,要先暂估入账。如果销售了,我们到月底就要办理存货的成本结转。
如果到次年5月31日之前,我们取得了发票,我们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如果次年的5月31号以后才取得发票,我们先要进行调整,然后再来进行处理。
三 费用类发票
场景一、 属于当年的费用,如果签合同的时候支付了相关的款项,在支付的时候,估计当年的年底收收不到发票,要到次年才会收到发票。
场景二、公司员工拿着2018年底发生的费用发票,由于种种原因在2019年初才来报销,这个时候该怎么办?
我们知道:次年的5月30日之前,完成上一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因此,如果费用发生的当年能够收到发票,那么我们直接把这个费用在年底的时候就直接入到费用里面去。
年底了,企业的财务人员做好年底报销费用的催促工作,尽量在年底的时候,年底前把帐全部报完,如果当年确实无法报账的,那么就要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先暂估入账。
四 固定资产类发票
当年买了固定资产,但是发票没有取得,次年采取的发票,该如何处理?
根据国税函2010第79号文件知道: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因此,根据采购合同和固定资产验收单预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收到发票次月再进行调整,但是这个调整必须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以内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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