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的纳税账务处理

违约金的纳税账务处理

答: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收取的违约金,应当作为价外收费,一并计入应税销售额或者营业额进行纳税。企业收取违约金,属于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收入,按会计准则要求,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同理,支付违约金应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因此,收取违约金的纳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rp系统是什么意思啊

违约金可以在所得税做税前扣除吗?

计入营业外支出,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1994]财会字第31号)规定:“企业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其性质是企业正常营业活动以外发生的支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第0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关于问题“违约金的纳税账务处理”本文就介绍到这里,更多相关“违约金”资讯可以在学堂官网直接搜索。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通过会计实务大全网官网直接联系我们的答疑老师。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违约金的纳税账务处理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违约金的纳税账务处理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