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结转的账务处理
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都规定,“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在“基本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还有“本科目还可以根据管理需要按照财政拨款结转变动原因,设置“收支转账”、“结余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归集调入”、“单位内部调剂”、“剩余结转”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这一任意性规范。
新制度规定,“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应当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1、与会计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相关的明细科目:“年初余额调整”;
2、与财政拨款调拨业务相关的明细科目:“归集调入”、“归集调出”、“归集上缴”、“单位内部调剂”;
3、与年末财政拨款结转业务相关的明细科目“本年收支结转”、“累计结转”。
新制度下的明细科目,不仅将现行制度中的任意性规范变成了强制性规范,还将年末收支结转改为通过“本年收支结转”明细科目核算;将现行制度中“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的相关要求在“累计结转”明细科目下进行二级明细核算,最终通过“累计结转”明细科目反映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数额。
新制度下主要账务处理
1.“年初余额调整”明细科目的核算
本明细科目核算与会计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相关的资产调增、调减业务。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
或相反分录
2.“归集调入”明细科目的核算
本明细科目核算按照规定从其他单位调入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时,实际调增的额度数额或调入的资金数额。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财政拨款结转-归集调入
3.“归集调出”明细科目核算
本明细科目核算按照规定向其他单位调出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时,实际调减的额度数额或调出的资金数额。
借:财政拨款结转-归集调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4.“归集上缴”明细科目的核算
本明细科目核算按照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时,实际核销的额度数额或上缴的资金数额。
借:财政拨款结转-归集上缴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5.“单位内部调剂”明细科目的核算
本明细科目核算经财政部门批准对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改变用途,调整用于本单位其他未完成项目等的调整金额。
借:财政拨款结余-单位内部调剂
贷:财政拨款结转-单位内部调剂
6.“本年收支结转”明细科目的核算
本明细科目核算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借: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贷: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结转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借: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贷:行政支出-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7.“累计结转”明细科目的核算
本明细科目核算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本科目还应当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并在“基本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等。
年末,将“年初余额调整”、“归集调入”、“归集调出”、“归集上缴”、“单位内部调剂”、“本年收支结转”等明细科目余额转入“累计结转”明细科目。
8.年末,完成上述结转后,按照有关规定将已完工并符合财政拨款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拨款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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