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儿童福利院的要求是什么
接受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实行审批制度。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具有接收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的批准权利。
孤儿、弃婴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必须由送养当事人负责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送养当事人是指直接办理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案件的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和孤儿的法定监护人。
转送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须由转送孤儿、弃婴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出具表明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有关材料,包括:
(一)两上以上见证人对捡到的弃婴的地点和弃婴的性别、年龄(月龄)、健康状况、体貌特征、衣着的证明;
(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查找不到弃婴父母、家庭住址的证明、并由经办民警签字;
(三)弃婴案件见证人的本人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残疾儿童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状况证明,并附残疾儿童照片;
(五)孤儿案件须有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的证明;
(六)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盖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证明;
(七)孤儿法定监护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承办人员在收到送养当事人的申请、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材料后,应认真进行审查。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接受,材料不齐的,告知补充内容,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宣布不予接受,并讲明理由;
承办人员在收到孤儿、弃婴的证明材料后,应当面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记录在案,对予能够到达现场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去现场实地调查取证。承办人员调查取证、确认孤儿、弃婴身份,并符合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条件的,应开具《孤儿、弃婴转送社会福利院通知书》,送养当事人签字领取后,由送养人到当地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办理孤儿、弃婴收养、入院手续。
2.事业单位考环境专业知识考什么
环境科学
职业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是指让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如对职工的就业前培训、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等各种职业培训以及各种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职业学校教育等都属于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应用人才和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劳动者,与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比较,职业教育侧重于实践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
职业教育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也可以说是人自身发展的产物。而且是发展到某个特殊时期的产物。职业教育受益于社会,社会也可受益于职业教育,促进社会发展是职业教育的应有之义和神圣职责。
3.儿童福利院
民政系统的福利院 用的是国库开支 收入只有社会各界的捐赠
社会福利院入住孤儿一般3-7岁学领前儿童 双孤或艾滋孤儿
入学年龄和社会儿童是一样的 费用也是民政的国库开支
一般来说儿童入住3个月之内可能有会恋家思想,有的孩子平时比较孤僻、不爱说话。所以福利院的保育员就是孩子成长时期的爱心妈妈。
儿童福利院
服务对象
孤儿与弃婴(儿)
父母双亡、十四岁以下的孤儿。
经公安部门认定被遗弃的十四岁以下儿童。
4.社会福利院护士考试是什么题型为主
中冠教育河南医考网为您解答: 一、试卷内容结构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试卷内容结构包括三个方面。
它们分别是: 1.主要的护理任务 2.完成任务所需要运用的护理知识 3.各类常见疾病 每道试题可以包括以上三个方面,即以常见疾病为背景,运用所学知识完成某一特定的护理任务。 例如:患者,男,78岁,患原发性高血压26年,并发心力衰竭入院。
医嘱口服地高辛。护士给患者应用地高辛前,首先应评估的内容是: A.心率、心律 B.24小时尿量 C.呼吸频率 D.血压 E.水肿程度 本题主要考查针对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患者(疾病背景),护士应在执行用药前运用所学的护理学知识(药理学知识)对患者进行评估(任务)。
二、考试涉及的主要护理任务 主要护理任务是指在临床工作初期(0-3年)的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常见的护理工作任务。考试所涉及的护理任务共有7类,分别是:表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执业任务分类表任务 1.照护患者,满足患者基本需求: 执行患者日常护理活动以及护理特有的操作(如日常生活照护、测量生命体征、移动患者、保持患者体位;执行护理特定操作如伤口护理、置入导尿管、进行静脉输液等) 2.与协助治疗相关的任务: 进行安全的用药、协助治疗的活动(包括:检查配伍禁忌、按正确程序给药、按照不同方法/途径给药、观察药物效果/不良反应等) 3.沟通、协调活动: 与患者进行沟通,满足患者心理需求(包括:评估患者/家庭支持系统、应对和维护等)以及在一个医疗团队中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 4.保证患者安全: 向患者提供安全而有效的治疗和康复环境(如保护患者不受各种伤害的威胁、提供安全的护理环境、评估患者护理工具的安全有效性等) 5.健康指导: 向患者和家庭提供教育支持(评估知识水平、解释目前患者情况、提供健康知识和护理信息等) 6.评估/评价活动: 执行对患者的评估/评价(如评估生理状况、采集各类标本、评价实验室检查结果、观察治疗效果、进行重复评估的程序等) 7.伦理/法律活动: 执行与护理工作中伦理法律方面有关的活动(如:保护患者隐私、按规定报告特定事件等) 三、考试涉及的知识模块 有关的知识模块是指护士在完成上述护理任务时,所体现的相关知识的要求,主要包括与护理工作紧密相关的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与护理工作有关的社会医学、人文知识。
考试涉及的知识包括: 1.护理工作需要的医学基础知识:现代医学的基础知识,包括: 人体生命过程;解剖、生理、病理与病理生理、药理、心理、免疫、医学微生物和寄生虫、营养、预防医学等知识。 2.护理相关的社会人文知识,包括:法律法规与护理管理、护理伦理、人际沟通知识。
3.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护理工作中所需要的临床知识和技能,是考试的主要部分。包括:基础护理技能,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原则,健康评估,护理程序及护理专业技术,健康教育以及适量的中医护理基础知识和技能。
上述知识模块中,基础护理、法律法规与护理管理、护理伦理、人际沟通四个模块的考查内容见(五),其他与临床疾病高度相关的知识模块将以各类常见疾病为背景进行考查。例如,结合“心律失常”,考查考生运用相关医学基础知识、疾病临床表现、治疗原则、健康评估、护理程序及护理专业技术、健康教育等知识和技能来完成临床任务的能力。
四、考试涉及的各类常见疾病 是指在临床工作初期的护士,护理的患者疾病的种类。其主要分类依据是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
这些类型的疾病在试卷中出现的频率与临床实际工作中各类疾病的发病率有关。在考查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时,这些疾病将作为试题的重要信息出现。
以下所列为可能在考查中出现的疾病。 1.循环系统疾病,包括: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脏病、高血压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感染性心内膜炎、心肌疾病、心包疾病、周围血管疾病、下肢静脉曲张、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心脏骤停。
2.消化系统疾病,包括:口炎、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小儿腹泻、肠梗阻(含肠套叠、肠扭转、肠粘连等)、急性阑尾炎、腹外疝、痔、肛瘘、直肠肛管周围脓肿、肝硬化(含门静脉高压)、肝脓肿、肝性脑病、胆道感染、胆道姻虫病、胆石症、急性胰腺炎、消化道出血、慢性便秘、急腹症。 3.呼吸系统疾病,包括: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含急性感染性喉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含成人、小儿,包括毛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血气胸 (含自发性气胸)、呼吸衰竭(含急、慢性)、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4.传染性疾病,包括:麻疹、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病毒性肝炎、艾滋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猩红热、细菌性痢疾、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结核病(含肺、骨、肾、肠结核、结核性脑膜炎)。 5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包括:疖、痈、急性蜂窝织炎、手部急性化脓性感染、急性琳巴管炎和琳巴结炎。
6.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疾病,包括:正常分娩、正常产褥、自然流产、早产、过期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异位妊娠、胎盘早剥、前置胎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