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工作?
1、定传递路线.各单位应根据经济业务的特点,结合内部机构和人员分工情况以及满足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需要,规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并据此规定会计凭证的份数,使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能够及时的办理各种凭证手续,既符合内部牵制原则,又能加速业务处理过程,提高工作效率.
2、定传递时间.各单位要根据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经济业务的情况,恰当地规定凭证在各环节的停留时间和交接时间.
总之,会计凭证的传递既要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传递程序合理有效,同时又要尽量节约传递时间,减少传递的工作量.
会计凭证保管: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要求
会计凭证的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
规定: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5、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6、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记账凭证可以多借多贷吗?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规定,记账凭证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分录.
由于多借多贷的复合会计分录的会计科目对应关系不够清晰,因为,应尽量避免使用多借多贷的复合会计分录.
在我国,会计凭证的保管越来越受到会计、财务经理、财务部门及企业主的重视,会计凭证的保管有利于完善经济责任制度经济业务的发生或者完成及记录.人们关注会计凭证的保管不是没有原因的,但人们知道有保管的概念,却不知道如何保管.所以以上方法一定要牢记于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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