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多计利润逾6亿元!格力地产被罚300万元

格力地产(600185)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于今年7月12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9月26日,该案有了调查结果。

9月26日晚,格力地产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罚款300万元。

4年多计利润逾6亿元

告知书显示,经查明,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存在对子公司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海德壹号”、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公园海德”两个地产项目可售面积、可比售价选取错误。

同时,公司存在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地产项目P19地块可比售价选取错误、未对可比售价进行修正等问题,高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度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6.26亿元。其中,2018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4.42亿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86.21%。

2019年、2020年、2021年,格力地产分别多计利润303.8万元、1.63亿元、1886万元,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0.58%、 29.10%、4.1%(绝对值的4.1%)。

而2022年度,格力地产多提存货减值,并少计利润6.26亿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23.34%。上述事项导致格力地产2018年度至2022年度报告,部分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存在错报。

今年7月17日,格力地产公告,公司在收到上交所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后,对存货项目前期计提减值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详尽调查,发现上述项目2018-2021年度未能准确估算存货的预期未来售价问题。

随后,格力地产予以更正,采用追溯重述补提2018至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对2018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广东证监局认为,格力地产上述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情形。拟决定: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格力地产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况,经初步判断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对此前历史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整改,后续将不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被罚高管“火速辞职”

由于上述问题,9月26日,格力地产多名高管也一同收到罚单。

告知书显示,广东证监局认为,林强于2017年6月至今担任格力地产董事、总裁,主持格力地产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对格力地产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是对其任期内格力地产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此外,苏锡雄在2018年至今任格力地产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组织财务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对格力地产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是对其任期内格力地产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广东证监局局拟决定:对苏锡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9月26日晚间,格力地产在披露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信息的同时,也公告了被罚高管辞职的信息。

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于9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林强及财务负责人苏锡雄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林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裁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苏锡雄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二人不再担任公司董监高职务,但仍在公司就职。

格力地产表示,为保证相关工作正常开展,在总裁职务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陈辉代行总裁职责。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工作。

由于被罚高管已“火速辞职”,格力地产在公告中表示,鉴于公司董事会已于9月26日收到林强、苏锡雄的辞职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行政处罚不涉及公司现任的董监高人员。

责编:张骞爻

校对:王蔚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