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思创医惠(300078)股价开盘即跳水,跌幅一度超过7%。截至当日收盘,报收4.31元/股。
9月25日盘后,思创医惠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25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据告知书显示,思创医惠于2019年、2020年两年虚增营收共计1.31亿元,虚增利润1.16亿元。其中,其2020年虚增利润约为839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67%。
2021年1月22日,思创医惠公开披露可转债募集文件说明书,其中包含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涉及的虚增财务数据。2021年2月1日,思创医惠披露的可转债发行结果公告显示,该次发行可转债规模为8.17亿元。
浙江证监局认为,思创医惠前述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以及2019年年报、2020年年报未能如实披露的情况均构成违法违规行为。
对思创医惠欺诈发行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7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王凛、时任副董事长孙新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监事会主席汪骏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以上罚款合计9970万元。
此外,章笠中违法情节严重,被浙江证监局拟决定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章笠中将不得继续在任何公司、机构担任董监高职务。
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该案件索赔区间目前暂定为2个:
(1)于2018年2月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思创医惠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
(2)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买入思创医惠股票,并在2022年10月28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