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有哪些
答:(一)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分包方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均属于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二)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三)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四)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五)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六)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七)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八)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九)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
免征增值税跨境服务需要的资料
(一)《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见附件);
(二)跨境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六)项、以及第(十)项第2目跨境服务,应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供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国际或者港澳台运输服务,应提交实际发生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五)向境外单位提供跨境服务,应提交服务接受方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跨境服务合同原件为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有哪些的全部内容,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线咨询专业的会计实务大全网老师。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有哪些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有哪些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