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转出后重新抵扣可以吗
答:1、你即使想抵扣,你这个表也填不进去啊,因为那张发票你此前已经勾选过了,你不可能再次勾选。
2、增值税这个玩意,它的进项税额纯系凭票抵扣,你说你误以为不能抵扣,所以转出来,税务局可不是这样理解的,税务局理解为你不想抵扣,放弃抵扣,一旦放弃,再无更改的可能,纳税人说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我本来可以抵扣的,我误转出,导致增值税多交了,我还能申请退税啊?
怎么可能呢,恰如你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商品,既可以索取普通发票,也可以要求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从没见过说我索取了普通发票所以多交增值税,向税务机关要求退税?如此则增值税体系凭票抵扣何存?
增值税专用发票你拿到手了,你明明可以抵扣,你却转出,不管是你误操作还是存心为之(怕税负率低税务局找他),都说明你放弃抵扣进项了。
3、我虽然说他是做梦,不过这种梦也有成真的可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和上述第5点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依据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目前在这个方面开了个口子,如果企业属于这种情形的,我想倒是可以再次抵扣的,不过这个仅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而非存货也。
进项税转出和进项税不得抵扣是什么概念?
1、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概念
进项税不得抵扣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商品或材料不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不能抵扣,如购入用于职工福利的商品或用于房屋建设的材料等,但也不用作销项处理,只是将进项价税全部计入购置成本。
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进项税额转出的概念:
进项税额转出,指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4、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以上详细介绍了进项税转出后重新抵扣可以吗,也介绍了进项税转出和进项税不得抵扣是什么概念。作为一名企业的税务会计,一定要足够细心,不要总是搞错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这样会给企业带来损失,而且是难以弥补的损失。进项税额转出之后不是都可以重新抵扣的,一定要明白。如果不明白,咨询一下会计实务大全网在线老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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