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不动产投资入股增值税怎么做

营改增后不动产投资入股增值税怎么做

答: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第十一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也就是说,对将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股权行为属于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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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现金投资入股的税务处理

个人以技术投资入股获得企业股权,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无形资产出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评估价值减去成本税费后的余额为所得额按20%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金额大一次缴纳有困难,可以向主管税局申请分5年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营改增后,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且还同时代扣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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