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异地护照怎么办理

护照是出国必须要办理的证件,在办理护照的时候需要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在办好了证件之后,如果有丢失情况的,也可以在异地办理补办,那么异地护照怎么办理呢,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异地护照怎么办理

在异地可以办护照。

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

申请人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二、异地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1、制证照片(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张。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国(境)证件的证明(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三、异地办理护照哪种情形不予申请

公安部也明确了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异地护照人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申请的材料包括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文件,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华律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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