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计量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政府补助的计量原则是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形式特征:
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主要有如下特征:
⒈无偿性.
⒉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一是无偿性.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政府并不因此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将来也不需要偿还.这一特征将政府补助与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采购等政府与企业之间双向、互惠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这与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并无矛盾,并不表明该项补助有偿,而是企业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政府补助后,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该项补助.
二是直接取得资产.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形成企业的收益.比如,企业取得政府拨付的补助,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返还的税款,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账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要分期确认,收到补助时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以后期间根据资产价值的补偿情况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其他收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
3、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需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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