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损失是否计入销售额?
存货的非正常损耗主要有两种原因:(一)自然灾害损失;(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前者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后者在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计入“管理费用”。但是“自然灾害损失”,必须是“事前不可知、事中不可控、事后有证据”的损失。对于原因不明的损失,只能归于“管理不善”,计入“营业外支出”。
非正常损失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所得税处理 对于计入“管理费用”的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因为属于责任单位管理上的原因,国家不可能因此而受税款的损失,因此这部分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而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是企业主观原因造成的,根据国税发[1997]190号文件规定,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该可以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管理费用”中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须作纳税调增,而“营业外支出”中的损失,可在税前扣除,不用作纳税调整。
非正常损失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应该是计入“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分录科目之下,大家都了解到这个内容了吧。那么小编关于问题“非正常损失是否计入销售额?”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有其他关于企业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实务大全网的在线老师,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会计实务大全网的老师们会给大家一一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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