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保健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婚前保健服务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所进行的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服务。
[1] (一)婚前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 1. 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
检查女性生殖器官时应做肛门腹壁双合诊,如需做阴道检查,须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后进行。除处女膜发育异常外,严禁对其完整性进行描述。
对可疑发育异常者,应慎重诊断。 常规辅助检查应进行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梅毒筛查,血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
其他特殊检查,如乙型肝炎血清学标志检测、淋病、艾滋病、支原体和衣原体检查、精液常规、B型超声、乳腺、染色体检查等,应根据需要或自愿原则确定。 2. 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 (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2)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 3. 婚前医学检查的转诊 婚前医学检查实行逐级转诊制度。
对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应由原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填写统一的转诊单,转至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确诊。该机构应将确诊结果和检测报告反馈给原婚前医学检查单位。
原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应根据确诊结果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保留原始资料。 对婚前医学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母婴保健技术鉴定。
4. 医学意见 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应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在“医学意见”栏内注明: (1)双方为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如发现一方或双方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注明“建议不宜结婚”。 (2)发现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或其他重要脏器疾病,以及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的,注明“建议不宜生育”。
(3)发现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或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时,注明“建议暂缓结婚”;对于婚检发现的可能会终生传染的不在发病期的传染病患者或病原体携带者,在出具婚前检查医学意见时,应向受检者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及采取其他医学措施的意见。若受检者坚持结婚,应充分尊重受检双方的意愿,注明“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4)未发现前款第(1)、(2)、(3)类情况,为婚检时法定允许结婚的情形,注明“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在出具任何一种医学意见时,婚检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进行指导。
(二)婚前卫生指导 婚前卫生指导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的以生殖健康为核心,与结婚和生育有关的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1. 婚前卫生指导内容 (1)有关性保健和性教育 (2)新婚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指导 (3)受孕前的准备、环境和疾病对后代影响等孕前保健知识 (4)遗传病的基本知识 (5)影响婚育的有关疾病的基本知识 (6)其他生殖健康知识 2. 婚前卫生指导方法 由省级妇幼保健机构根据婚前卫生指导的内容,制定宣传教育材料。
婚前保健机构通过多种方法系统地为服务对象进行婚前生殖健康教育,并向婚检对象提供婚前保健宣传资料。宣教时间不少于40分钟,并进行效果评估。
(三)婚前卫生咨询 婚检医师应针对医学检查结果发现的异常情况以及服务对象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交换意见、提供信息,帮助受检对象在知情的基础上作出适宜的决定。医师在提出“不宜结婚”、“不宜生育”和“暂缓结婚”等医学意见时,应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耐心、细致地讲明科学道理,对可能产生的后果给予重点解释,并由受检双方在体检表上签署知情意见。
2.婚前保健主要内容是什么
婚前 保健主要内容包括:(1)婚前卫生指导,即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 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⑵婚前卫生咨询,即对有关婚配、生育保 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3)婚前医学检查,即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 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 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准备结婚的男 女应当暂缓结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 严重遗伶性疾病的,向男女双方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 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3.婚前保健包括哪些内容呢
婚前保健包括:结婚登记前所进行的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健康卫生咨询。
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即婚前体检,是直接维护夫妻共同利益的有效措施,是优生的第一步,也是对新婚男女青年健康的负责。婚前医学检查的内容包括:①健康询问,如既往健康史,家庭史、家族史,有无遗传病、精神病、传染病史。
②全面的身体健康检查,以及血、尿的重点化验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的好处主要有①及早了解双方是否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以免造成婚后的不幸或危害下一代;②婚前及时发现生理缺陷而造成不能进行性生活及生育的人以便得到及时的矫正、治疗;③对有遗传性疾病、性连遗传或缺陷的男女进行遗传病咨询与干预,以阻断遗传性疾病、性连遗传的延续。
4.女性婚前保健有哪些
婚前保健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
婚前医学检查是通过医学检查手段发现有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给予及时治疗,并提出有利于健康和出生子代素质的医学意见。 婚前卫生指导能促进准新娘掌握性保健、生育保健和新婚避孕知识,为个人达到生殖健康目的奠定良好基础。
婚前卫生咨询能帮助准新娘改变不利于健康的行为,对促进健康、保障健康生育起到积极的保护作用。 这三类问题需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医学检查和咨询服务,达到保护母婴健康和减少严重遗传性疾病患儿出生的目的。
一是“暂缓结婚”,如精神病在发病期间、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期间、重要脏器疾病伴功能不全、生殖器官发育障碍或畸形;二是“不宜结婚”,双方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是“不宜生育”,严重遗传性疾病患者。 婚前保健保障个人和家庭幸福,减少遗传病蔓延,为优生优育打下良好基础。
5.为什么婚前要学习一些新婚保健知识
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
合法夫妻关系确立 后,即享有性生活的权利。因此,男女双方都应该对 新婚保健知识有所了解,以免在性生活的过程中闹 出一些不应有的笑话,更重要的是避免新婚后发生 性功能障碍而影响夫妻感情和生育。
由于受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对于性的问题 一向讳莫如深。 长期以来,性知识的封闭和性教育 的禁锢使很多青年由于缺乏起码的解剖生理常识和 性的基本概念而在未知的情况下结了婚,以致在性 交时误将肛门或尿道当作阴道,有的不懂性交时需 要生殖器摩擦抽动才能射精;有的对婚后的两性关 系竟一无所知,甚至认为接吻、同床就寝即能生育子 女;有的把正常的性交当作淫秽下流的举动;有的让 男方服用避孕药,以致女方怀孕,方知避孕药是女方 服用才有效;更有甚者,一个女病人,不知自己患有 先天性无阴道,自婚后10年未孕,去医院检查不孕 症,经妇科检查才找到了不孕的根本原因。
凡此种 种,并非编造的笑话,而是现实生活中的事实,足以 说明在当前社会上还存在着“性愚昧”、“性无知”和 “性恐惧”。如果青年男女在结婚前学一点解剖生理 常识和性的知识,上述笑话就不会出现。
同时,这对建立美满的婚姻和幸福的家庭生活将会起到很大的 促进作用。
6.如何做好婚前保健
婚前保健是指夫妻双方能在结婚以前,得到一定的健康保护,有利于婚后的幸福生活。
完整的婚前保健应该包括3个方面:体格检查、婚前性知识咨询与婚后生育计划的安排。 婚前体格检查,除做全身的各项检查以外,还要作详细的妇科检查,也就是生殖器的检查。
可根据女方的情况,作肛门检查或阴道检查。婚前体检有以下意义: ⒈如果双方身体有疾病或缺陷,能通过婚前体格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治疗,保证婚后生活的幸福美满。
⒉某些生殖器的先天性异常能在婚前得以发现及矫治,以免婚后发生不必要的焦虑与性功能障碍,例如:处女膜肥厚或狭窄、子宫发育异常等等。 ⒊某些可影响后代的疾病如能在婚前发现或明确,在婚后注意避孕,以免传给下一代。
夫妻性生活的和谐,是幸福美满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新婚夫妇,由于缺乏对性科学知识的了解,导致新婚之夜或是婚后的一段时间内,性生活难以顺利地进行。
因此,婚前应了解有关夫妻之间性生活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