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水费账务处理?

物业公司水费账务处理?

首先应该明确,物业公司是受供水和供电部门的委托,代理收缴水费和电费.物业公司得到供水和供电部门的佣金,供水和供电部门也可以节约大量人力成本.

物业公司的会计部门的财务人员,把收到的钱款登记到账簿里面,分录是: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垫水电费

业主支付 物业收水电费入帐: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水电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实际操作当中,还需要注意,当日收取的款项,应该当日存入供水和供电部门指定的账户.不可以在财务室保险柜存放.根据财务规定,保险柜的现金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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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水费涉及到哪些税务问题?

一、营改增后物业管理服务收取自来水费的税率差问题

营改增后,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代业主向自来水公司支付的自来水费用,作为转售处理,会产生税率差的问题.自产的自来水可选择简易计税,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而物业管理服务纳税人向业主收取自来水费不符合自产条件,只能选择13%税率计征增值税.

二、各地方政策解决方案的缺陷

之前为解决物业管理服务水费税率差问题,不少地区规定物业管理服务纳税人转售给业主的自来水费,可选择3%征收率.但是该规定在税理上有漏洞,选择3%简易计税却能抵扣进项税,这与用于简易计税的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原则相悖;同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仍然存在着不能抵扣自来水进项税,却仍要按照3%征收率计征增值税的税负增加问题(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讲,其他电费暖气费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三、国家税务总局采取差额征税简易计税政策

2016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54号,下简称54号公告)规定,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以上就是小编对”物业公司水费账务处理”等相关问题的解答,物业公司除了水费之外,电费和燃气一般情况下也是代缴的.这里需要注意,不是说物业公司有权利收取这些费用放到自己的账户里,而是必须经过管理水电燃气的国家单位授权,才能代收并交纳,所以应该做到代垫水电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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