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的增值税如何计算?
农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
1、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农产品收购进项税怎么计算?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新扣除率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税额抵扣又称”税额扣除”、”扣除税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以前环节缴纳的税款准予扣除的一种税收优惠.由于税额抵扣是对已缴纳税款的全部或部分抵扣,是一种特殊的免税、减税,因而又称之为税额减免.
具体包括:
1、购进免税农业产品.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是指向农业生产者购入农业初级产品.
2、购进其他非固定资产货物.纳税人购进其他非固定资产货物的进项税额为销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进口非固定资产货物.进口非固定资产货物的进项税额,为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购进应税劳务.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为劳务提供者开具加工费或修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购进或进口固定资产货物.纳税人购进或进口固定资产货物,无论是否收到增值税抵扣凭证,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应并入固定资产价值,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以上就是小编对”农产品的增值税如何计算”等相关问题的解答,目前在我国对于农产品的税务政策上,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我们将农产品分为了销售自产农产品和外购农产品.在税收细节上,大家需要注意是属于什么类型的农产品,并且按照相关政策的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