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离婚登记材料

对于济南离婚登记材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登记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登记程序:

提供证件→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审查→领取《离婚证。

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收费标准及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婚姻证书费9元/对。

工作时间:

历下区民政局:8:30-11:3013:00-17:00

市中区民政局:8:30-12:0013:00-17:00

槐荫区民政局:8:30-11:3013:00-17:00

历城区民政局:8:30-12:0013:00-17:00

天桥区民政局:8:30-11:3013:00-17:00

长清区民政局:8:30-12:0014:00-17:30

章丘市民政局:8:00-12:0014:00-18:00

平阴县民政局:8:30-12:0014:00-18:00

济阳县民政局:8:30-11:3013:30-17:00

商河县民政局:8:30-12:0014:00-18:00

高新区民政局:9:00-12:0013:00-17:00

济南市民政局:8:30-12:0013:00-17:00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