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
1、商业折扣的处理商业折扣(会计主体为销售方)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2、现金折扣的处理(会计主体为销售方)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率/付款期限”表示,例如,”2/10,1/20,n/30″表示:销货方允许客户最长的付款期限为30天,如果客户在1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2%的折扣;如果客户在2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1%的折扣;如果客户在21天至30天内付款,将不能享受现金折扣.
3、销售折让的处理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根据销售折让发生的时间,存在两种处理方式:①如果发生销售折让时,企业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则应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这一点与发生商业折扣的处理方法一致;②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关键点)的销售商品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区别及处理方法是什么?
1、现金折扣的业务处理不同.
现金折扣是指在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关于现金折扣的会计核算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按合同总价款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计量收入;二是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的是第二种做法.这样,当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商业折扣的业务处理不同.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因而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
3、销售折让的业务处理不同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由于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行为在先,购货方希望售价减让在后.而且,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因此,销售折让发生时,应直接冲减当期商品的销售收入.
通过上述内容介绍,相信大家已经对”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这一个问题有所了解了,这三者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不要混淆了,会计师对应主要关注其真实性和合规性.同时应做好正确的会计处理,所以当我们会计人员一定要对政策非常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