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实际列支的教育经费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企业未实际列支的教育经费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该公司2015年度实际发生的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多计提的20万元进行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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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的教育经费需不需要纳税调整呢?

新的准则,职工教育经费不准计提;

只要实际支付金额,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不用调整.

支出数超过当年工资总额的2.5%,或者是只计提、没有实际列支的,需要作纳税调增处理.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数超过当年工资总额的2.5%,可以在下一年度再抵扣.

企业未实际列支的教育经费是否需要纳税调整?以上内容就是小编老师汇总的相关介绍资料,其实对于企业没有实际列支的教育经费是可以进行纳税调整的,没有超过的部分则是可以做扣除处理的,大家还想要学习关于教育经费的会计知识,都是可以来这里找会计老师进行搜索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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