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是否每年都需要进行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第八条 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履行备案手续.企业享受其他优惠事项,应当每年履行备案手续.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5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工作.”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内容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事项,以及税法授权国务院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优惠事项.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等.
也就是说,纳税人发生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等9类优惠事项,都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6号)第二条.
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需要备案的主体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企业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照76号公告的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留存备查资料参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税务总局编制并根据需要适时更新《目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6号)第二、三条.
三、备案的定义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是指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并按照76号公告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的行为.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6号)第四条.
四、需对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对报送的备案资料、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6号)第六条.
五、备案时限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6号)第七条.
六、定期减免税只需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
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履行备案手续.企业享受其他优惠事项,应当每年履行备案手续.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者某项税收优惠需要分不同项目核算的,应当分别备案.主要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减免项目,以及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等优惠事项.
定期减免税事项,按照《目录》优惠事项”政策概述”中列示的”定期减免税”执行.
小结: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只需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一次性备案,其他优惠事项,应当每年履行备案手续.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6号)第八条.
参考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6号).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是否每年都需要进行备案就介绍到这,关于这个内容,只需要在企业享受优惠的起始年度进行备案,享受优惠无变化的,那么就不需要在进行备案,企业享受其他的优惠政策,那么就需要进行备案,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