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其他有关操作事项,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在新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中,是需要全员明细申报的,申报时需要先采集人员信息,在进行填表申报.可上市公司会存在很多小股东,每次代扣代缴的金额不多但是量很大,如何进行申报呢?上市公司可以采用虚拟纳税人的方法进行快速申报.
第一步:
首先进入自然人系统,系统设置→单位管理→单位信息→上市公司→选择”是”,如果有公司股本额,对应填写上,进行保存即可.
第二步:
报表填写→扣缴所得税报告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添加→虚拟纳税人选择”上市股东组”,软件中的人员基本信息就自动生成了.此时只需要填写收入信息就可以了.
除了上市公司外,虚拟纳税人还有”农村信用社”,也就是涉及到上市公司和农村信用社给小股民发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时,由于人员众多不好采集时,可以选择使用虚拟纳税人进行申报.
以上就是小编对”股息红利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相关问题的解答,自然人所获得的的股息红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并不算特别低,达到了应纳税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申报个税大家可以直接在网上直接申报,本文中有详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