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派出所上户之后就有自己的户籍信息,只要人还在户籍信息就一直存在。如果出现死亡或者是失踪之后达到法律规定宣告死亡的,可以在派出所进行销户。那么销户的时候需要的死亡证明怎么写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销户需要死亡证明怎么写
证明
今有我村村民XXX(身份证号为xxxxx),年龄XX,因xxx原因于xx年xx月xx日在XX地方死亡。
特此证明。
xx市xx镇(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二、死亡证明怎么开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因此,办理销户是需要死亡证明的,这样派出所户籍管理人员才能办理销户手续。所以大家就要知道死亡证明应该怎么写,并且不同情况下开具的单位是不一样的,这是很重要的信息。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