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联抵扣联均无法认证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发票联抵扣联均无法认证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的规定,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销货方依据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因此,上述无法认证发票,应由**方填报申请单,**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销货方依据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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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对方未认证,怎么开红字发票?

1、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那么一般都由销方冲红,发票是上个月的,既可以选择购买方拒收,也可以选择尚未交付;如果是跨月了(增值税发票对方未认证,跨月开红字发票: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2、开具红字发票,首先需要销售方上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3、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4、税务局返回《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本文小编介绍到发票联抵扣联均无法认证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应由开票方填报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销货方依据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这一点税法中也有强调,其中包含的内容比较多,大家一定要牢记,这样大家就能知道怎么操作了,以上就是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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