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合同是否贴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九条规定: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即:主合同与其补充协议均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且主合同已贴印花的情况下,如补充协议与主合同记载同一经济事项,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则补充协议只就增加金额的部分补贴印花税票.
如补充协议与主合同记载不同的经济事项,则补充协议应按规定单独计算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汇总缴纳和汇帖缴纳区别是什么?
印花税汇总缴纳和汇帖缴纳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印花税汇总缴纳是简贴缴纳印花税方式之一.根据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对同一类应纳税凭证较多,需频繁贴花的,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发给汇缴许可证.
所谓印花税汇贴缴纳,是指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凭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2、缴纳方法不同
汇贴是用完税凭证代替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应税凭证上盖章.汇缴是按期申报并交纳印花税,同其它流转税等的申报交纳,可以由纳税专户直接扣款交纳,用银行回单替代完税凭证,并不需要贴在应税凭证上.
3、缴纳期限和金额不同
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后,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汇贴缴纳是指一次纳税税额超过500元的,一起缴纳,实务机关开具缴款书或者完税凭证给纳税人.汇总缴纳是将单一月度内,一定金额的印花税一起汇总购买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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