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直接抵免?

什么是直接抵免?

直接抵免是税收抵免的一种.适用于同一纳税实体内部所得分配关系的税收抵免方法.在计算居民纳税人的应纳本国所得税额时,对其在国外取得的全部所得以及因此而缴纳的全部外国所得税,居住国允许直接从计算出的应纳本国所得税额内全部扣除.直接抵免的适用范围为:

(1) 国内总机构取得源自国外分支机构的所得;

(2) 国内居民个人取得源自国外的所得;

(3) 国内居民公司在国外没有设立机构,但有来源于国外的投资所得,并已就此所得缴纳了预提所得税.

直接抵免在实际运用中,可分为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两种.

1、全额抵免(Full Credit)

全额抵免是指允许居民在境外实际缴纳的全部税额,从其在居住国以境内外全部所得的应纳税额中予以抵免,即使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税额超过该笔所得应在本国缴纳的税额.

全额抵免法是对跨国纳税人的国外所得在外国所实缴的税款,不加任何限制条件地全部从本国应纳税额中扣除.

2、限额抵免(Ordinary Credit)

限额抵免,又称普通抵免(Ordinary Credit),是指居民纳税人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仅允许其抵免不超过该笔境外所得依居住国税率应纳税额(即抵免限额)的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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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如何区分?

直接抵免

1.含义: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 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

2.适用范围:

(1)境外营业利润所得缴纳的所得税–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

(2)来源于或发生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等所得在境外被源泉扣缴的预提所得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

间接抵免

1.含义: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由 我国居民企业就该项分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间接负担的部分,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2.适用范围:居民企业(跨国母子公司)从其符合规定”持股条件 “的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即跨国母子公司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

3.计算应用–难点在于股息还原

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由本层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什么是直接抵免?”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税收抵免当中,直接抵免的范围还是比较广,适用于国内机构取得源自国外分机构所得、国内居民取得源自国外所得、取得源自国外投资所得并交纳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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