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天后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如何补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 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第十九条规定,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方应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超过认证期限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的期限是180天,如果公司是由于疏忽导致发票逾期未认证,则此发票不得抵扣,只能由公司承担此损失,公司有权向直接责任人追偿.
以下客观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对”180天后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如何补救”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当开具错误发票过了很久才发现,也需要开红字发票来处理问题.增值税发票认证了之后没有时间限制,已经认证的话不管多久都是可以冲红的,红字发票的冲销时限根据所开发票的性质不同而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