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任职单位取得剧本使用费怎么缴税
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52号)《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这一规定从2002年5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规定的”凡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税范围”因与新文件精神不符,已经废止.
取得剧本使用费按何税目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52号)规定,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你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30万元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从任职单位取得剧本使用费怎么缴税?大家应该都是非常清楚剧本同样也是属于写作范畴之内的,那么作者从任职单位获取的剧本使用权费用应该是按照特许使用权项目进行纳税的,再者还有很多关于特许使用权的会计处理资料可以免费学习,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这里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