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如何做纳税调整
根据2000年9月22日财税[2000]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应计入”补贴收入”科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调整.
软件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即可以退回部分增值税税款.
(一)软件产品的增值税申报
1、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应税项目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纵栏进行填报.
2、软件产品进项税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纵栏.
3、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分摊,并按分摊后的金额分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项目” 纵栏和”即征即退项目”纵栏进行填报.
(二)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增值税申报
1、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应税项目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征即退项目”纵栏进行填报.其销售额按照上述公式的当期嵌入式软件销售额计算填写.
2、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增值税应税项目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项目” 纵栏进行填报.其销售额按照上述公式的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计算填写.
3、实际生产(或采购)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取得的当期进项税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项目” 纵栏.
软件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如何做纳税调整?通过上文汇总的相关资料,学员们应该都清楚软件公司的退税调整应该是按照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退税,会计处理上则是通过补贴收入明细科目来核算,如果你们还想学习给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都可以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