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是否能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向社会开放,用于满足公众体育活动需要;
(二)体育场馆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场馆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
(三)拥有体育场馆的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及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以外,前一年度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三、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本通知所称体育场馆,是指用于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专业性场所.
本通知所称大型体育场馆,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或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向公众开放、达到《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有关规模规定的体育场(观众座位数20000座及以上),体育馆(观众座位数3000座及以上),游泳馆、跳水馆(观众座位数1500座及以上)等体育建筑.
五、本通知所称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是指运动场地,看台、辅助用房(包括观众用房、运动员用房、竞赛管理用房、新闻媒介用房、广播电视用房、技术设备用房和场馆运营用房等)及占地,以及场馆配套设施(包括通道、道路、广场、绿化等).
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体育场馆的运动场地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
体育场馆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用于非体育活动的部分,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七、高尔夫球、马术、汽车、卡丁车、摩托车的比赛场、训练场、练习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情况适时增加不得享受优惠体育场馆的类型.
八、符合上述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收减免管理规定,持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一、下列石油天然气生产建设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地质勘探、钻井、井下作业、油气田地面工程等施工临时用地;
2、企业厂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及输油(气、水)管道用地;
3、油气长输管线用地.
二、在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外工矿区内的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设施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用地,用于非税收优惠用途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
四、除上述第一条、第二条列举免税的土地外,其他油气生产及办公、生活区用地,依照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规定,确定工矿区范围.对在工矿区范围内的油气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其税额标准不得高于相邻的县城、建制镇的适用税额标准.
六、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应按照有关税收减免管理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免税土地情况.
事业单位是否能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这个问题的相关政策规定,小编已经详细的整理到了上文中,大家学习之后,找到此问题的答案了吗?其实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可以免征,还有减半征收的,具体是如何分类,大家认真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