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租使用关联企业房屋和土地如何缴税
A、B企业为同一自然人股东,现在A企业将自有的部分房屋和土地无偿给B企业使用,请问此时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由B企业缴纳?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的确定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根据上述规定,房产税应由产权所有人A企业无租使用关联企业房屋和土地如何缴税
无租使用关联企业房屋和土地如何缴税?这个问题当中房屋和土地税务的缴纳,关键是无租使用关联企业的房屋与土地.无租,就是没有租金费用;关联企业就是与使用企业有联系的企业.下面是详细示例,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无租使用关联企业房屋和土地如何缴税
A、B企业为同一自然人股东,现在A企业将自有的部分房屋和土地无偿给B企业使用,请问此时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由B企业缴纳?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的确定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根据上述规定,房产税应由产权所有人A企业缴纳,但财税[2009]128号文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B企业,应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因此土地使用税应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A企业缴纳,A企业如果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实际使用人B企业纳税.
免税单位将土地出租给纳税单位如何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税单位将土地无偿借给纳税单位使用的,由纳税单位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免税单位将土地有偿出租给纳税单位的,则免税单位改变了土地的用途,免税土地变为应税土地,则免税单位应作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无租使用关联企业房屋和土地如何缴税?通过详细示例的说明分析,大家对于这个问题了解了吗?按照相关规定,房产税应由房产拥有者缴纳,但是因使用者属于无租使用,所以由使用者缴纳,土地使用税也是这样的道理.感谢大家,再见.
,但财税[2009]128号文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B企业,应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因此土地使用税应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A企业缴纳,A企业如果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实际使用人B企业纳税.
免税单位将土地出租给纳税单位如何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税单位将土地无偿借给纳税单位使用的,由纳税单位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免税单位将土地有偿出租给纳税单位的,则免税单位改变了土地的用途,免税土地变为应税土地,则免税单位应作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无租使用关联企业房屋和土地如何缴税?通过详细示例的说明分析,大家对于这个问题了解了吗?按照相关规定,房产税应由房产拥有者缴纳,但是因使用者属于无租使用,所以由使用者缴纳,土地使用税也是这样的道理.感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