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退回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零申报指的是什么?
零报税是指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
小规模企业未产生税金也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即为零申报.需要注意的是连续三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将被税务局列入重点关注对象.或者虽然有间隔,但一年内有6个月都零申报,企业还是有可能会被查账、被处罚的.
长期零申报会受到的处罚是:税局会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查出你零申报的原因,然后会要求企业补缴税款、滞纳金,还要罚款.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退回处理怎么做?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在处理销售货物退回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对原来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的.另外在开具新发票后原来的发票则是可以通过红字发票进行处理的,如果你们还想学习红字发票的资料请你们来本网站上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