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纳税?
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1.应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相关规定,境外非居民企业将其所持有股权进行转让,境外非居民企业未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则其股权转让收益应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即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转让境内股权收益应判定为属于其来源于境内所得,应就其所得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2.计税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称财产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按照上述规定,对于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仅限于扣除财产净值,而对于转让收入中实际包括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或者留存收益部分应不再允许扣除.对于股权转让涉及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应具体适用财税〔2009〕59号文件.
3.适用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对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应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
境内企业所负义务不同
境外非居民企业将其所持有境内股权无论是转让给境内企业或是境外另一非居民企业,两种情况下同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都需要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与所适用税率也完全相同.
非居民企业营业应该缴纳什么税?
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以上就是小编对”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纳税”等相关问题的解答,非居民企业的总管理单位虽然设立在国外,但不管国内办事机构的自然人或者是法人是不是本国公民,其盈利来源于国内的,都需要按照我国规定缴纳相关税款,是受到我国税务部门管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