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工伤保险是单位给劳动者购买的一种在发生工伤或因工死亡时能给予劳动者或遗嘱赔偿的保险。但是并不是所有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就更谈不上要用工伤保险赔偿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工伤保险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工伤保险认定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7)因工、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报销是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在责任范围内给予工伤事故的赔偿。与办理工伤保险一样,工伤保险报销也是有自己的程序。那么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2015最新工伤保险报销程序。

一、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有哪些?

1、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

2、工伤职工申请待遇审批需填写《工伤职工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伤认定(鉴定)结论。

(2)经审批的《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

(3)工伤职工的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

(4)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及医药处方。

(5)工伤职工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或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专科或三级医院出具转诊转院意见,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审核批准。

二、工伤保险理赔的流程有哪些?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7、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以上就是工伤保险报销和理赔的全部流程,小编觉得只要准备好了相关材料,这些看起来比较复杂的流程其实都是很简单的。不过,小编还是希望各位劳动者工作平安,不会用到工伤保险。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